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自燃。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车损险保险额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一般有三种确定方式,不同的确定方式直接影响和决定了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保险公司计算赔偿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