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行政诉讼被俗称为“民告官”。
这里的“官”,即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其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经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组织,既不是国家,也不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并且被告只能是行政主体,非行政主体不能作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