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比性侵案是指在2003年夏天,一位名叫凯特琳-菲贝尔的19岁女子起诉科比-布莱恩特性侵犯,最终,科比公开道歉,女方撤诉,民事诉讼则以庭外和解告终。
2003年科比住进了科罗拉多州的鹰郡一家宾馆,第二天酒店的前台服务生向警方报案,说科比对其进行了性侵,2003年7月2日警方对科比进行了取证,2003年7月4日签署了对科比的逮捕令,科比随后向警方承认双方有过性关系,但不承认强奸,最终科比为女方开出了500万的天价赔偿支票,双方就此庭外和解,女孩撤销了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方面科比也被宣判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