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事宜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准备好了相关材料,可到民政局办理,经过民政局审查没问题后,最快的可在当天办理完毕,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