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农合报销范围如下:
1、参合年度已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付的合规住院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纳入我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管理的终末期肾病、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Ⅰ型糖尿病等四种特殊慢性病患者,新农合基金按不低于百分之七十比例报销后的门诊合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2、符合新农合报销政策规定的国家基本药物、省里增补非基本药物、第四版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内药品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各市确定的治疗22种重大疾病必需的、合理的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3、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的常规检验检查项目全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各类胶囊镜检查等新型昂贵的特殊检查费用暂不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4、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内的耗材品种,单个或年度累计费用在市规定标准以内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统计范围,规定标准以上部分不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