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市政府申请,若在南京,应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提出。
在复工前做好检疫查验及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同时对生产经营场所内的人员聚集区、公共场所内的设备、设施进行消杀防疫、对原材料储备情况进行盘点、研判保障连续生产的周期、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落实并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采取各项防控措施,防止出现疫情,确保安全生产,具体为对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以车间、班组等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每日对进厂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每日向属地政府、社区等报告疫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