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有: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定;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必须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均到期,方可行使代位权;
4、债务人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根据《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