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调解,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
2、仲裁,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依法作出裁决;
3、诉讼,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