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古称“贸”,原指交易、买卖。传说殷人的先祖王亥就曾在黄河北岸从事过贸易活动。从考古资料和历史文献看,商业在殷代确实获得了一定的发展。在以后几千年的中国社会中,市商贸易大都是由政府控制的,同时也有其他一些民间贸易、边疆贸易和多民族贸易活动。在不影响政府税收的情况下,允许多种贸易形式的共存共荣,是中国大农业经济文化的一种历史形态。《周礼地官》说:“大市,日昃为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王;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这些条文不可能一成不变,但能说明我国很早就开始管理市商贸易,并从礼俗文化制度上,规定了它的经营秩序,这对我国后世的商业活动产生了长远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文促商的传统,在历史上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在今天也有它的现实作用。我国传统的市商贸易活动的模式主要有四种,即市、墟、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