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根据此法律条文的规定,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是可以。这是对诉讼离婚的规定。
2、您所谓的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指的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债权债务做出适当的处理,达成一致的协议,然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因此协议离婚并没有对女方怀孕做出限制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