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考证丢失,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于当地招生办及时补办,否则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
补办程序如下:
1、由各市州签发的准考证,由考生本人持户口薄直接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补办。
2、由省职考办签发的准考证,由考生本人户口薄在考前1天直接到省职考办申请补办。
3、人事职考部门对申请补发准考证事项,将通过计算机报名信息库,核对考生本人报名底表的照片和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核发。
如发现利用补办准考证之机,弄虚作假,张冠李戴,找人替考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按规定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人事部3号令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