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于125g。《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
留样由专人负责,建立食物留样记录。配备专用留样冷藏柜。温度设置为0~10℃。食品留样盛器采用带盖容器,每次留样前应进行清洗、消毒。留样置放、相互间有一定距离,不叠放,避免留样食品相互间受感染。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