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抽象是通过分析与综合的途径,运用概念在人脑中再现对象的质和本质的方法,分为质的抽象和本质的抽象。分析形成质的抽象,综合形成本质的抽象。作为科学体系出发点和人对事物完整的认识,只能是本质的抽象。质的抽象只能是本质的抽象中的一个环节,不能作为完整的认识,更不能作为科学体系的出发点。
逻辑:狭义上逻辑既指思维的规律,也指研究思维规律的学科即逻辑学。广义上逻辑泛指规律,包括思维规律和客观规律。逻辑包括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形式逻辑包括归纳逻辑与演绎逻辑。逻辑指的是思维的规律和规则,是对思维过程的抽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