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提出申请:参保人向相应申报单位提出门诊规定病种鉴定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能够通过社保局网上申报系统办理业务的单位,登陆社保局网上申报系统,输入申请人信息、选择申报的门规病种及定点医院后提交申请,等待市社保局门规处审核;
3、由经办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填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申请确认表》一式两份并由本人签字,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
4、经办人员填写《职工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申请人员花名册》并盖章,连同电子报盘专用表格一并报送至市社保局门规申报窗口。
申请人按规定的查体时间到指定的门规病种查体鉴定机构登记查体,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
2、《门规病种申请确认表》一式两份。
3、与申请病种相关的病历资料(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及检查检验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