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但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提前三个月申请和符合公租房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2、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
3、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不再续租,承租人应当退出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