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业包括四个层次的部门:
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等流通业务的部门。
第二层次:生产生活部门,包括金融业、保险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为人民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
第三层次: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研事业,生活福利事业等部门。
第四层次: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为社会公共需要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