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学,须转出学校推荐,由转入学校认真研究,审核同意,并发文通知转出学校,抄送当地公安、粮食部门,并报省主管高教部门备案;
2、学生跨省转学,须转出学校推荐,经学校所在省主管高教部门批准,并发函向拟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报转入学校所在省主管高教部门批准,并发文通知转出省主管高教部门和学校,学生方可按规定办理手续;
3、学生转学的手续,一般应在每学年开学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