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中实际消耗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已经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包括委托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消费税(消费税应税范围内的加工物资等)。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在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物资的成本;如果收回的加工物资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于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