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账证件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
2、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3、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