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震句职能及任务如下:
1、拟定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震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国家防震减灾规划;拟定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建立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指导全国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研究提出地震灾区重建防震规划的意见。
3、制定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
5、管理全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全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国地震趋势预报意见,确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