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0月中旬左右,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