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不可以打学生耳光。老师打学生耳光属于体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管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有上述行为的教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