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3、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
4、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5、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济制度: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