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是西方思想史上对“自然”概念作明确规定和阐释的第一人。他在总结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自然是生长、自然是实体、自然是动因、自然是目的等重要观点,不仅为他建构自然哲学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而且为我们今天认识自然、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历史借鉴。亚里士多德指出一切存在物都是由于两类根源而存在的。一类是由于自然而存在的,例如,动植物以及金、木、水、火、土等简单事物;另一类则是由于其他根源而存在的,例如,床或衣服等都是以人为根源而存在的。因此,这也是自然事物与人工事物的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