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重婚另一方能否取得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当然,过错行为与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一是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无过错方肉体上、精神上的损害;
二是必须因过错导致了婚姻的破裂。而夫妻的另一方没有过错,这些条件满足了,无过错方才可以取得赔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