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见证下,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或婚内财产公证的办理程序履行完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