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举证的后果主要有三个方面:
1、证据失权,即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丧失证据效力。
2、负担额外的证明责任。
3、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