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刑:以剥夺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的自由为主要内容的刑罚,受刑者在一定的设施内被拘禁。从法益的意义来理解,是自由法益的剥夺。执行这种刑罚的物质保证,是壁垒森严的牢或狱。因而,自由刑体系是一个臻于完备的过程。
关于自由刑的种类各国及各地区规定不同:法国刑法曾作了重徒刑、轻徒刑、拘留、监禁、徒役等的区分,但在1994年刑法典规定了徒刑、监禁、拘押三种自由刑。德国刑法也曾规定了重徒刑、轻徒刑、监禁、拘留四种自由刑形式,但在1969年修改后统一规定为“自由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