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央司法机构纵向演变看:
秦汉最高司法机关是廷尉;
北齐时的办案机关是大理寺、秋官大司寇或廷尉;
隋唐时的办案机构演变为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
宋朝的办案机构是唐三司和审刑院;
元朝时的办案机构是大宗正府;
明清时期的办案机构为大理寺、刑部和都察院,明代出现“厂卫”等特务司法机关,清代则设立了处理少数民族事务的司法机关理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