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务工,也叫志愿者,本质是服务社会;
2、义务工是指在不计物质报酬的情况下,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和个人技术特长的工作;
3、义务工不仅仅是义务劳动,更是一件有意义的劳动,因为做义工不仅会发现所做的事情对别人有利,而且对自身也很有价值;
4、义务工作的四个特征: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