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初定,秦法太过严苛:统一六国之后依然沿用的刑法古板苛刻。最有利的证明就是陈胜吴广的大泽乡起义,皆因秦法苛刻而起。如果秦朝建立后法律可以缓合一些,比如服劳役的到达日期可以考虑到自然不可抗拒因素,或者失期只须坐牢或接受其它更轻的处罚,像陈胜吴广的大泽乡起义这类起义可以避免。
2、国家初定,不宜大兴土木:秦始皇有点被胜利充昏头脑,大兴土木,修建长城、阿房宫、郦山陵墓。增加了人民的徭役,让百姓苦不堪言,引起反抗和抵触,影响了人民的生产和生活,降低了国家税收,影响国库的充盈,军队的补给。
3、秦始皇突然离世:秦始皇一死,帝国各种势力间出现裂痕和分裂,多种势力会蠢蠢欲动想要夺取皇权或自立。而秦始皇的继任者,都没有秦始皇的威望,更没经历过独自统筹领导或参与谋划战争,没有经历过血与火的考验。秦始皇的突然死亡,由于未立太子和皇后,让朝中各种势力暗中争斗、倾压、猜忌更加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