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手表不属于违禁物品,飞机上可以携带并使用电子手表。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以下物品:
1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制品;
2 、爆炸物品,如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3 、管制刀具;
4 、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
5 、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