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原则、应计制,该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