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是事实的表现形式,事实是现象发生的原因,两者相互依存。
事实是事物的本质,这个可能永远不能理解,因为我们理解这个世界靠的是我们的“感官”,而感官传达给我们的只是“现象”而不是“事实”。比如能看到一个物体时“红色的”、“有香味”、“常温”等等这些都是现象,是“物体本质”刺激视觉、嗅觉得来的,不能脱离“认知方式”来认知世界。至于“观点”,是“理智”对“感官”搜集来的信息的加工,表现为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