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鉴说,元和中,振武垦田四千八百顷,收谷四十余万斛,亩产约一石。新唐书食货志载,以韩重华为振武、京西营田、和籴、水运使,募人为十五屯,每屯百三十人,人耕百亩,垦田三千八百五十余顷,岁收粟二十万石,屯田者共耕田一千九百五十顷,合亩产为一点零二五石。新唐书崔弘礼传说,崔弘礼迁河阳节度使,使治河内秦渠,溉田千顷,岁收八万斛,于秦渠下辟荒田二百顷,岁收粟二万斛,平均亩产也是一石。在唐朝,一石等于五十三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