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以公司为代表的企业法人一样,是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具有法人资格,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下列特点: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经济组织;
2、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之上;
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专业的经济组织;
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自愿和民主的经济组织;
5、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具有互助性质的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