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申请属于民政局批式。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至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至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