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退耕还林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制定了相应措施并且给予了相应安置的农民,这部分土地将会属于国家所有。
《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规定,国家将会保护退耕还林的农民享受退耕还林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权,而退耕还林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