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教育局的上级主管部门按级别向上依次为: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国家教育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3、国家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