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公文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所形成的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系的公文,是为管理和开展各项行政工作而制定,带有规章制度性,它为行政工作提供了标准和范式。
与其他类型公文相比,规范性公文有如下特点:1、公文内容的强制性;2、公文所针对的问题的普遍性;3、公文生效程序的严格性;4、公文语言运用的规范性;5、公文效用的独立性。
公文结构:1、规范性公文从总体结构上看,一般包括标题、发布或通过批准日期、内容的章节、正文几个部分;规范性公文的标题一般由内容和文种两部分组成,发布或通过批准的时间,一般注在文件的标题之下,并用括号括住。2、规范性公文的正文结构一般包括:制发公文的目的、依据、范围、有关定义、主管部门、具体规范、奖惩办法、实施日期、实施程序、有关说明等。
规范性公文写作要求:1、一致性;2、严密性;3、条理性;4、简明性;5、稳定性;6、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