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存在一部分人均收入比低保对象要求的人均收入稍高的群体,但是由于他们享受不到低保对象能够享受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没有补贴,得不到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救助,缺乏相关就业指导,所以他们的实际生活比低保户还要困难。这类人群通常被称作“低保边缘户”。
随着该群体被关注度的提升,部分城市已经比照低保标准对此群体给出了明确的界定,例如,江苏省南京市在2005年开始将这个群体界定为: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15倍之内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