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程序为:
1、转学的高中生,经转入学校同意并开出接收证后,再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经转出学校统一,开出转学证书,学生持转学证前往转出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3、高中跨省、跨市转学的学生持转学证到转出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转入的学生要持转学证、学生手册,家长调动工作的调令、户口本复印件等前往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即可在转
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相关手续完成后则转学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