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123号令根本没有关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就要扣分的相关规定。
按照,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
新交规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