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业务与管理、师资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办公、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节假日补助、正常上班时间之外的劳务支出等费用。
2、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的购置;学校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
3、其他用于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费用等。
4、中小学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不得用于教师福利,发放奖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