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以前香港在英国的统治下,在英国和其他的西方国家,法庭之上的仪式都是非常发达的。英国的法官以及从前英联邦国家和地区,包括香港的法官,头上戴着一个披肩假发,律师戴着小假发,法官和律师都穿法袍,通常是黑色的。这种装饰下的开庭,给人一种非常礼仪化的感觉。法官戴的假发属于官职式假发,表示自己的官职,它要营造的气氛是生怕你看不出来这是假发。所以这种假发戴上去以后给人一种特别非人化的感觉,也就是说,戴上假发的人看上去就不是个人了,它要把法官当作非人非神的,半人半神的思想。这种营造有它特别的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