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情形有: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2、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无法就财产分割或者孩子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双方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