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指的是: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四系指的是: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几所高校的法律学科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对中国法制发展与法治建设具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