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费量统计的原则是:
1、谁消费、谁统计。即不论其所有权的归属,由哪个单位消费,就由哪个单位统计其消费量;
2、何时投入使用,何时计算消费量。企业的能源消费,在时间、工艺界限上,以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为标志,即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就计算消费;何时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何时计算消费量;
3、在计算综合能源消费量时,不应重复计算,应扣除二次能源的产出量和余热、余能的回收利用量;
4、耗能工质(如水、氧气、压缩空气等),不论是外购的还是自产自用的,均不统计在能源消费量中;
5、企业自产的能源,凡作为企业生产另一种产品的原材料、燃料,又分别计算产量的,消费量要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