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的,侦查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