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的共同股权的分割是,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为均分股份;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不愿持股方,将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找到新的股东加入;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拍卖或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
根据《婚姻法》第25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